喷漆车间安装气体报警器的法律依据
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06)第3.1.2条中规定“丁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,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,封闭喷漆室间内保持负压、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,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或等于20%”。国内一般的连续式涂装车间都采用封闭的喷涂室、空调送排风系统、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,以及自动灭火系统,同时喷漆室、晾干间、油漆存储间的面积之和控制在车间总面积的20%以内,涂装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可定为丁、戊类,但调漆间、油漆临时存储间仍属甲类,所以针对调漆间、油漆临时存储间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区域,必须选择、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备,降低火灾风险。
按照《涂装作业安全规程—术语》(GB/T 14441-2008)第6.13条,喷漆室定义如下:一个完全封闭或半封闭的,设有良好机械通风和照明设备的,专用于喷涂涂料的室体或围护结构体。室内气流组织能防止漆雾、溶剂蒸气向外逸散,并使其集中安全引入排风系统。喷漆室包括静电喷漆室和非静电喷漆室,有干式喷漆室和湿式喷漆室。《涂装作业安全规程—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》(GB14444-2006)第5. 10条规定:大型喷漆室宜设置多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,其报警浓度下限值应调整在所监测的可燃气体浓度(体积)爆炸极限下限25%。机械行业标准《喷漆室》(JB/T 10413- 2005)第5.1.9条规定:大型喷漆室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器,报警浓度应调整在所监测气体爆炸下限的25%。
根据《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》(GB/T 50493-2019)第4.1.1条: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探测器的检测点,应根据气体的理化性质、释放源的特性、生产场地布置、地理条件、环境气候、探测器的特点、检测报警可靠性要求、操作巡检路线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,选择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容易积聚、便于采样检测和仪表维护之处布置。
现行国家标准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》(AQ 3036-2010)中第7.3.2条规定:“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浓度报警器的安装高度,应按探测介质的比重以及周围状况等因素来确定。当被监测气体的比重小于空气的比重时,可燃气体监测探头的安装位置应高于泄露源0.5m以上;被监测气体的比重大于空气的比重时,安装位置应在泄露源下方,但距离地面不得小于0.3m”。此外,安装后的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装置还须每年进行检测校准,并存档检测报告备查。
GT-HSCY-Ex固定式油漆气体检测器是我公司针对喷漆房等环境中苯类气体泄漏,防止油漆气体爆炸事故发生,研发生产出的一款在线安装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器。该油漆气体检测器采用优质催化燃烧传感器,性能稳定,灵敏可靠,具有4-20mA模拟量信号与继电器信号双重输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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